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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共有人权属争议或权属不明的情况,尤其在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或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往往因拆迁面临巨额补偿对涉拆迁房屋产权引发争议,依据拆迁管理办法,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要获得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才能获得补偿。2.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单位应当对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如诉争房屋在拆迁时发生产权争议,拆迁单位应将诉争房屋的补偿款予以提存,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如果拆迁人将补偿款错误发放,侵害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因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故对给房屋所有权人造成的损失有责任予以赔偿。3.为防止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在产权争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拆迁补偿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拆迁或请求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向有关机关提存,防止拆迁人把拆迁补偿款发放给案外人,损害真正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拆迁人为防止错发拆迁补偿款,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可要求对争议的房屋进行确权,要求被拆迁人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综合上面所说的,征地拆迁如果自己不服的话是可以利用听证来进行解除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实施的时候还要看自己的建筑是否属于不合法的,这样才能更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必要有法律依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