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郑晶晶
通讯员 郭婧
5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获悉,该区发布《按政策生育三孩发放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2023年1月1日后满足相关条件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中,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补贴1万元,最长可享受至6周岁。
【资料图】
夫妻共同依法生育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才可享受
要想申请并享受该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施方案》指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东湖高新区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可申请并享受该补贴:一是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收养的子女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算孩次也不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夫妻一方户籍及其补贴子女户籍(拟补贴子女户籍须首次登记在东湖高新区)登记在东湖高新区满一年,且居住在东湖高新区(户籍地和居住地所在行政管辖均须为东湖高新区;不满一年的家庭在其满一年后纳入下一年度发放),其中,对于区内人户分离居住的对象,必须在户籍地对应的行政管辖地街道(社区)申请。三是享受补贴的子女应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不满6周岁。
按政策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子女,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补贴1万元,直至孩子满6周岁。
当年发放上一年度育儿补贴资金
那么,符合条件的家庭,应该准备哪些申报资料呢?
《实施方案》指出,符合条件的家庭,须向所在地社区(村)提交如下申请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包括:东湖高新区育儿补贴申请表(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共同已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所在地社区(村)提交申请资料。社区(村)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公示5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家庭资料收齐,报街道复审。街道复审无异议后,将本街道育儿补贴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审验后,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将育儿补贴资金支付给申报家庭。
育儿补贴费用每年发放一次,当年发放上一年度的育儿补贴资金。对上年度已享受育儿补贴的家庭,当年资金发放前各街道、社区(村)需对育儿补贴家庭进行年审,年审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育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退出。当补贴家庭出现户籍迁出、补贴子女死亡或满6周岁等情形,不再满足享受育儿补贴条件时,应在年审时及时退出。中途退出时,距上年度发放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再享受本年度育儿补贴。
据悉,本方案实施后,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同政策,同一家庭的同一孩次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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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健康光谷官方微信)